国家税务总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
11月16日至18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京举办。税务总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大家共同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围绕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主题进行研讨。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参加研讨时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总结“十三五”税收工作,系统谋划“十四五”发展思路,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税务新风貌、新作为。
王军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地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具有强大的思想力量、真理力量、实践力量。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划《建议》,科学研判了迈入新发展阶段我国面临的发展环境,精准作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通篇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方针旗帜鲜明,立场目标明确坚定,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献,是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深刻理解规划《建议》的核心要义,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以持之以恒的韧劲和坚定不移的信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王军强调,“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规划《建议》对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和做好税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梳理好取得的成绩成果,提炼好积累的经验做法,分析好存在的问题不足,全面客观展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要按照全会精神研究谋划好税务部门“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改革发展思路,进一步丰富完善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税收现代化建设内涵,进一步建立完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配套的现代税收制度,进一步深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完善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干部队伍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
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十三五”收好官、“十四五”开好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要扎实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完善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制度,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税务总局各位局领导在参加研讨时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划《建议》,为做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国税务系统要紧扣税收职能作用,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研讨班学员在交流发言中一致表示,通过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增强了身处新时代、迈入新阶段、建功新征程的自豪感、自信心和自觉性,一定要在今后工作中担当在先、冲锋在前,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践行好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
税务总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内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和副省级城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研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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